1、田径运动竞赛规则: 女子七项全能赛程两天,包括100米栏、跳高、铅球、200米赛跑、跳远、标枪和800米赛跑。男子十项全能赛程也是两天,包括100米赛跑、跳远、铅球、跳高、400米赛跑、110米栏、铁饼、撑竿跳、标枪和1500米赛跑。 十项全能和七项全能的得分基于每一项比赛的表现,总成绩最高者获胜。
2、在800米跑中,运动员应在第一个弯道末端的抢道线之前分道跑,并允许在越过抢道线后离开自己的分道切入里道。接力赛中,运动员应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,若掉棒,需由掉棒人拾起,若在拾起过程中缩短比赛距离或侵犯其他队员,则取消比赛资格。
3、若参赛的总人数是8人或以下,则每位参赛者应给予6次试掷(跳)的机会。
4、田径比赛规则如下: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在径赛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,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。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从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,应取消其比赛资格。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情况,有关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。
1、在径赛项目中,包括短跑、中跑、长跑和接力赛等,运动员的名次是根据他们到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顺序来判定的,该顺序以运动员躯干(不包括头、颈、四肢)的任何部位为准。
2、对起跑犯规的参赛者,发令员应给予警告,再次犯规则取消参赛资格(此规定不适用于男子十项全能和女子七项全能比赛)。400米以上的竞赛项目,口令只有“各就位”,当所有参赛者都准备就绪且静止后,即可鸣枪开始比赛。在划分赛道进行的径赛项目或其部分中,参赛者不得越出其指定之赛道,否则将被取消资格。
3、参加径赛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必须按时到赛前控制中心检录。凡服装、号码、钉鞋及随身携带的旅行包等物品不符合要求者,不允许其入场比赛。在国际赛事中,所有400m或以下的径赛项目,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起跑器。发令员口令为“各就位(onyourmarks)、预备(set),最后发令枪响。
4、国际田联对抢跑规则进行了更新,现在任何违反起跑规定的运动员都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。 在此之前,国际泳联已经实施了类似的规则,任何提前入水的游泳运动员都会被直接罚下场,这一措施已经证明是有效的。 自2010年起,国际田联开始实施新政策,以防止运动员通过抢跑来获得不正当的优势。
5、田径竞赛的编排原则: 根据规则,全能项目和各赛次之间的休息时间必须达到最短间隔。 按照兼项规律,尽可能将相关项目分开编排,以减少冲突。 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,尽量考虑兼项之间的时间间隔,例如,及格赛和正式比赛之间间隔一天。
6、田径项目规则 全能项目的赛程安排 - 女子七项全能赛程为两天,第一天包括100米栏、跳高和铅球,第二天包括200米赛跑、跳远、标枪和800米赛跑。- 男子十项全能赛程同样为两天,第一天包括100米赛跑、跳远、铅球、跳高和400米赛跑,第二天包括110米栏、铁饼、撑竿跳、标枪和1500米赛跑。
起跳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前的地面,落地时触及沙坑外的地面或向后走出沙坑都判定为失败。此外,顺风时平均风速超过2米/秒的200米及以下距离的竞赛和跳远、三级跳远等项目,所创记录不予承认。
参加径赛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必须按时到赛前控制中心检录。凡服装、号码、钉鞋及随身携带的旅行包等物品不符合要求者,不允许其入场比赛。在国际赛事中,所有400m或以下的径赛项目,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起跑器。发令员口令为“各就位(onyourmarks)、预备(set),最后发令枪响。
在正常情形下,每次试掷或试跳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分半钟,当跳高比赛只剩下二或三人时,此时限应增至三分钟。若只剩下一人时,此时限应增至五分钟。铅球参赛者必须在推掷圈内,由静止状态开始,把铅球以单手由肩上推出。